这话不赞成。有点太“过”了。
诚然,生育并抚养二胎,的确需要大量的经济和精力的投入,但这并不足以成为“离婚的新杀手”。
作为夫妻,是否需要再生育第二个子女,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本就取决于夫妻对生育观的认知和对生育子女的意愿。而作为一个家庭,生育子女自然是件大事,在怀二胎前,应该综合家庭情况认真考虑,面对现状,包括家庭经济、工作状况,夫妻身体、养育环境等,看夫妻间是否有这个承受能力。夫妻认为有的,就可以安心地生育第二个子女,夫妻认为没有的,那就别再去生育。这才是对家庭对孩子的负责作的态度。
都说“无知者无畏”。当初不切实际的生育行为导致了以后“被杀”的遭遇,怪谁呢?
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。
特种杀手
离婚是多种因素造成的,感情破裂是重要因素
没有听说过
谁家
为了二胎
离婚的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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