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人间相互借钱时,一般不需要立字据,借方一定要有书面记录(可在记事本上记录),而且要想方设法及时偿还。如果借钱人由于某种原因,难以及时偿还,借钱人可适当地在一些场合中主动向对方提起,并表示非常抱歉,最忌久拖或漫不经心,这样会引起人们的反感,再借也就非常难了。 2.还钱要新整。 借钱要小心,如果当初借的钱票面较破损,面值也比较零碎,但我们还钱时必须要尽量使钱色新平展,不要凑些零碎的钱。为了表示谢意和尊重,我们借的钱最好要一次都还清。如果无力一次还清,我们应郑重说明还差多少,使双方都清楚明白,以免日后双方说不清楚。 3.还钱不要转手。 没有特殊情况应谁借谁还,最好不要请人“转手”,否则既表示你没有礼貌,也容易造成麻烦,也许会因交待不清而弄错。更不可以像这样说:“他借了我10元,我借了你10元,请你到他那里去要。”这没有道理。 4.还钱不要遗留。 由于某种原因,工作调动,转业或迁移他地,对所欠债务必须还清,免得日后生麻烦,给人留下口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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